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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高考改革变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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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11/23/2014
  • 作者:新纪元高复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2015年春季高考科目确定为“统一文化考试“
1.统一文化考试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
统一文化考试采用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接轨的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两科目试卷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附加试题”两部分内容构成:前一部分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命题,分值为120分;后一部分根据高考选拔要求命题,分值为30分,总分150分。外语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试卷,分值100分。外语试卷分设英、俄、日3个语种(另加设德语和法语试卷),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外语设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统一考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统一考试时间:语文160分钟(前一部分为120分钟,后一部分为40分钟),数学130分钟(前一部分为90分钟,后一部分为40分钟),外语90分钟。统一文化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2)统一文化考试日期(语文、数学、外语)及成绩公布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9:00开始 语文。
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9:00开始  数学,13:30开始  外语。
2015年2月10日20:00,公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同时公布2015年春季招生录取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考试《成绩通知单》由邮政EMS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15年2月12日9:00至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申请成绩复核,2月13日12:00可再次登录该网站查看复核结果。
2.院校自主测试
院校自主测试为一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基础,注重学生的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分值为200分。
2015年2月11日,招生院校在学校网站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
2015年2月14日、15日,凡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成绩总分(含市教委规定的政策加分)达到本市划定的春季招生录取最低资格线和招生院校公布的自主测试资格线等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招生院校的自主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具体的考试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院校一览表
序号
院校名称
招生计划
1
上海理工大学
70
2
上海海事大学
70
3
华东政法大学
70
4
上海海洋大学
50
5
上海电力学院
50
6
上海大学
60
7
上海中医药大学
70
8
上海师范大学
40
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60
1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70
1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40
12
上海金融学院
50
13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40
1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80
15
上海电机学院
80
16
上海商学院
80
17
上海政法学院
70
18
上海杉达学院
160
19
上海建桥学院
160
20
上海兴伟学院
30
21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120
22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人文经济学院
120
附件3: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工作日程表
日    期
內     容
负 责 单 位
2014年11月29日
网上咨询
市教育考试院
各相关招生院校
2014年12月7日13:00—9日13:00
考生网上报名
市教育考试院
12月11日
网上报名数据传送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
市教育考试院
12月15日、16日
8:30—11:00,
13:30—15:00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补拍照片(梧州路110号)
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
市教育考试院
12月20日
上报符合政策加分对象名单
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
2015年1月25日、26日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
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考点
2月9日
提供各高校统考成绩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
2月10日
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公布录取资格线
市教育考试院
2月11日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时间和地点
各相关招生院校
2月12日9:00—16:00
考生网上成绩复核登记
市教育考试院
2月13日12:00起
考生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市教育考试院
2月13日上午
春季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会议
市教育考试院
各相关招生院校
2月14日、15日
各校组织自主测试
各相关招生院校
2月16日下午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各相关招生院校
2月17日下午-28日
各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各相关招生院校
3月1日上午
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各相关招生院校
3月1日下午
未完成计划高校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各相关招生院校
3月2日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到高校进行录取确认
各相关招生院校
3月4日前
各校上报录取数据
各相关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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