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关于上海新纪元高复与浦东高复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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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7/9/2006
- 作者:新纪元高复
新纪元高复由浦东高复沿革而来,传承了浦东高复有关的权利与义务,今后不再以“浦东高复”名义招生,创始校长周育志率浦东高复原工作人员以及全体教师起用“新纪元高复”品牌。
附件:
律师声明:
最近发现社会上有人采用卑劣手段诋毁、中伤“新纪元高复”混淆视听,“新纪元高复”由“浦东高复”沿革而来的,今后不再以“浦东高复”名义招生,使用“新纪元高复”招生。
新纪元高复经过核准,针对某些人的冒用我校名义违法活动,学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特此申明!
上海市商惠律师事务所
费新民 律师
2006年6月29日